只有让驾驶员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遵守,才能让道路真正畅通起来,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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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曹灿辉
近日,媒体报道称,在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特别是有最低限速的路段,部分车辆行驶速度显著低于正常水平,这种“龟速行驶”现象,宛如道路上的“移动路障”,不仅极大降低了车道通行效率,在高速车流中,快慢车交织更如同“隐形炸弹”,随时可能引发追尾事故。
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司机都有过这样的糟心经历:行驶在快速路上,本想着能畅快通行,却被前方慢悠悠的车辆堵住去路。从安全角度看,前方“龟速车”会迫使后方车辆频繁变道,在高架匝道、弯道等位置,极易引发追尾或侧面剐蹭事故;从效率层面讲,它打破正常车流节奏,造成“幽灵拥堵”,严重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因此,“龟速车”的危害丝毫不亚于“超速车”。为何“龟速车”现象多发?据交通执法人员表示,“龟速行驶”的机动车,部分是因为驾驶员分心驾驶,如浏览电子设备、拨打手持电话、开车化妆等,做着与驾车无关的事;也有客观原因,像车辆故障导致车速提不起来,或是新手司机上路紧张。
“龟速”不治,道路何畅?面对这一乱象,各地正积极探索治理办法。比如,上海内环内高架道路实现无人机自动巡飞全覆盖,可精准查处分心驾驶的“龟速车”。成都交警依托智慧交通平台,研发出“龟速车”治理系统,整合ETC检测数据、车辆卫星定位数据、视频感知数据等海量信息,最快30秒就能完成“龟速”认定,并通过LED诱导屏提醒、短信推送、视频回溯等“组合式”处置手段,对“龟速车”进行管理。然而,治理“龟速车”,还需靶向发力。虽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已明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慢速行驶的行为将记 3分。但在实际执法中,还需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对于分心驾驶导致的“龟速行驶”,依法严格处罚;对于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应以教育、引导为主。
在执法方式上,也要处理好非现场执法和现场执法的关系。不能单纯依赖非现场执法进行处罚,现场执法人员指出违法之处,对驾驶员的教育效果更为显著。同时,还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向驾驶员明确“分心也是违规”“谨慎驾驶不等于龟速驾驶”等理念,使其充分认识“速度差”对交通安全的危害。此外,可通过设置标志牌、实时雷达、车载广播等管理设施和手段,引导驾驶员遵守道路通行秩序,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治理“龟速车”,需教育与处罚双管齐下。只有让驾驶员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遵守,才能让道路真正畅通起来,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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