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
如何鼓励副食品经营企业紧密对接基地,拓宽供应渠道,保障厦门百姓菜篮子物丰价稳质优?近日,《厦门市主要副食品供应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相较以往政策明确将继续给予相关企业蔬菜批发达量奖励、肉菜供应紧张期补贴、对口帮扶产销协作奖励等,还特别新增牛羊活畜调运补贴,以弥补厦门活畜产能不足,满足市民消费多样化需求。

菜市场内蔬菜丰富多样。
企业蔬菜批发达量奖励,最高20万元
《管理办法》分三档给予在我市一级蔬菜批发市场开展经营的企业蔬菜批发达量奖励,最高20万元。具体来看,在我市一级蔬菜批发市场开展经营的企业,若是当年蔬菜交易量达3万吨(含)至4万吨,将获得10万元奖励;当年蔬菜交易量达4万吨(含)至6万吨,将有15万元奖励;当年蔬菜交易量达6万吨(含),则有20万元奖励。
《管理办法》明确从蔬菜供应紧张期补贴、外埠生猪调运补贴、外埠冷鲜猪肉产品调运补贴等方面激励相应企业。在蔬菜供应紧张期间,对当年交易量达1000吨以上的蔬菜批发经营企业,通过我市二级蔬菜批发市场销售的17种常用蔬菜给予每吨60元补贴,对在该市场销售的其余蔬菜给予每吨40元补贴。在生猪供应紧张期间,对当年生猪屠宰量达2万头以上的生猪批发经营企业,其从市外调运的生猪按每头20元给予补贴。日均调运外埠冷鲜猪肉产品达2吨以上的肉品批发经营企业,其从市外调运的冷鲜猪肉产品(内脏除外)按每吨300元给予补贴。
鼓励肉品经营企业 调运牛羊活畜
此次,我市特别将“外埠活畜牛羊调运补贴”纳入《管理办法》,鼓励肉品经营企业调运牛羊活畜。即在我市生猪供应紧张期间,对当年牛屠宰量达5000头以上或羊屠宰量达1万只以上的活畜批发经营企业,其从市外调运的活牛按每头120元给予补贴,活羊按每只7元给予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全年采购额的一定比例获得对口帮扶产销协作奖励。补贴标准包括,对从事蔬菜批发经营的企业,当年向对口协作地区企业采购并从当地调运蔬菜达100万元(含)以上,给予全年采购额1.5%奖励。对从事肉品批发经营的企业,当年向对口协作地区企业采购并从当地调运猪牛羊畜产品达200万元(含)以上,给予全年采购额1%奖励。
除了批发经营企业,厦门还对蔬菜批发市场及生猪定点屠宰场提供供应管理补贴。
(文/厦门晚报记者 吴佳 图/厦门晚报记者 陈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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