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多措并举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目的是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那么,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在严控检查频次的同时确保检查质量,使监督检查既精准高效,又为企业营造更宽松的发展环境?17日,在黑龙江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举措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猛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猛
刘猛介绍,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对于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关键在于把握好“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遵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区分一般领域和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及安全的重要领域,分别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着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水平,对经营主体的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一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在市场监管领域创新推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业一查”,优化整合38个部门、90个行业领域、753个检查事项,实现优化整合后的跨部门检查事项“一次查”。比如,在成品油流通领域,对加油站实行综合监管,由商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7个部门配合,“进一次门”,同步检查17个事项,有效避免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从检查计划数量看,今年全省拟开展“一业一查”4435批次,任务数量较上年减少10.62%,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必要的干扰。
二是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整合数据资源,归集中省直部门23个系统、4.28亿条数据,形成257个资产目录,选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黑名单、信用修复等数据,应用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建立涵盖各类经营主体的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比如,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方面,设定5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72个三级指标,并科学赋予权重,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相关部门全面应用分类结果制定联查计划,合理设置抽查比例、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A类“守信合规”低风险检查对象,最大限度降低抽查比例、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一般性检查对象,按照常规比例进行抽查;对C、D类高风险检查对象,大幅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实施强力监管。同时,积极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向企业年报、信用修复、信用评价等领域拓展,强化信用赋能,促进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发展壮大。
三是加强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并严格规范监管程序,特别是对于群众投诉举报或者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严查、督办,务求实效、不走过场,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刘猛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督部门还将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整治,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全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记者:曲静;摄影:韩东贤;视频:宋淼 孟庆轩 姜轶东 王德斌 李畅 于守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