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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连续亏损六年谁之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6 10:18:45    

近日,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其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03民终29636号],对其与深圳前海卓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关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据该判决,建华医院需承担还款责任约3500万元,因此公司须对2024年度业绩预告情况作出修正:确认营业外支出3500万元左右,同时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调整之后,创新医疗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7.97亿元至8.27亿元,净利润预计亏损10000万元至8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7.90%至191.65%;扣非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6700万元至52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5.70%至139.26%。

即使没有受到此次判决的影响,创新医疗2024年的经营情况同样不容乐观,营业收入表现为8亿元至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5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82%至89.57%。

六年持续亏损总额超15亿元

根据东方财富网披露的数据,创新医疗自2019年起便始终处于亏损状态,至2024年前三季度,各时期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0.5亿元、-2.67亿元、-9172.48万元、-8420.60万元、-2800.26万元和-3136.87万元,合计亏损额更是高达15.52亿元。

不过,该公司却曾在半年报中表示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且下属4家医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各自医疗服务半径内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与之相对应的是,创新医疗自2019年起扣非后的销售净利率也始终为负,分别为-120.33%、-36.88%、-12.89%、-11.87%、-3.48%和-5.14%;而同期内的销售毛利率则分别为7.92%、3.84%、6.49%、4.31%、11.45%和10.02%。

历史信息显示,创新医疗曾经因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于2016年4月1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后又于2017年4月21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今年1月份,也曾有投资者在线询问公司董秘,创新医疗是否存在再次被ST的风险,事后获回复为依据新规不存在触及ST风险的情形。

即便企业暂无ST风险,如果始终无法扭转长期亏损的局面,恐怕也很难让投资者保持信心。

零研发投入难创新

根据企业披露的信息,除2018年之外,创新医疗其他年份从来没有投入资金用于研发支出,反而是产生的管理费用始终居高不下。以公司业绩亏损的2019年至2024年前三季度为例,仅管理费用一项的支出便分别为1.36亿元、1.19亿元、1.09亿元、1.07亿元、1.08亿元和7644.33万元。

根据核算,2022年度和2023年度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比分别为56.69%和55.60%。

而根据企业披露的数据,该公司总裁兼财务总监马建建2023年度所领薪酬为187.96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20.8万元;董事长陈海军当年所领薪酬虽然比上一年度略低5.86万元,但也依旧保持在137.97万元的水平。

同时,东方财富网信息显示,创新医疗自上市以来共募资3次共计31.92亿元,2012年和2018年总计向股东派现2次共0.56亿元,而公司目前持股最多的为董事长陈海军,其共计持股2222.53万股,占高管持股的比例为81.39%。那么,在企业持续亏损的前提下,高层管理人员依旧保持高薪酬是否合理?两次派现又有多少落入了董事长陈海军的口袋?江苏经济报记者针对上述疑问对企业提出采访,但截至发稿时并未获回应。

屡因违规操作被处罚

2024年12月2日,创新医疗曾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建华医院收到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齐医保罚告字[2024]第08号),主要内容为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对建华医院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的行为。因违反多项管理规定,拟对建华医院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责令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3212759.88元;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

创新医疗表示,上述处罚将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预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642.55万元。

另据东方财富网披露的数据,自2013年5月至2024年12月2日,创新医疗及其子公司因违规被处罚的案例达20多次,其中包括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等等,且多次违规活动与建华医院有关。以企业2023年1月16日披露的公告为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7号)内容,建华医院在2016至2018年度存在体检、治疗、设备销售等业务收入、成本确认不规范的问题。同时,建华医院在公章使用、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及存货管理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行政处罚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另据企业公告,建华医院原董事长、院长梁喜才曾因犯职务侵占罪、虚开发票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原因是在其担任建华医院公司董事长、院长期间,于2017年9月5日以“齐齐哈尔建华医院”的名义,与前海卓越和斯凯瑞博国际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凯瑞博”)签署了《三方合作协议》,对斯凯瑞博以其与齐齐哈尔建华医院签署《设备销售合同》(2017年8月7日)而产生的所谓“应收账款债权”为标的,向前海卓越申请商业保理服务的事项进行了确认。后斯凯瑞博在保理融资期限到期后违约,前海卓越依据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裁决,申请对齐齐哈尔建华医院强制执行未果。在此情况下,前海卓越提出齐齐哈尔建华医院和建华医院存在人格混同情况,起诉建华医院公司,要求建华医院公司对齐齐哈尔建华医院的债务承担责任。

拒绝为股东解除限售被诉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创新医疗曾经因为拒绝为其达到条件的股东解除限售,而被提起诉讼。原因为创新医疗的股东作为“一村金牛六号私募投资基金”(“金牛六号基金”)的管理人,2016年6月21日与案外人齐齐哈尔建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恒合伙”)签订《股票质押合同》,约定建恒合伙以所持11304928股“创新医疗”(证券代码:002173)股票(“案涉股票”)向原告质押,并于次日办理了质押登记。

后因建恒合伙未能及时清偿主债务,2022年4月8日上海金融法院依法裁定将建恒合伙持有的案涉股票作价人民币6369.20万元交付原告抵偿债务,此后原告已于2022年6月14日完成了案涉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正式成为创新医疗的股东。而且案涉股票也早于2019年2月15日限售期届满,满足解禁条件。

事后,由于创新医疗及其董事会拒不办理解除限售手续的行为,未履行其各自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共同侵害了原告包括处分、收益案涉股票在内的股东权利,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诉求创新医疗依法承担停止侵害、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及原告的所有维权成本等法律责任。

对于在此案件中创新医疗及其董事会拒不办理解除限售手续的原因,以及一旦败诉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目前都需要企业方面给出合理解释。除此之外,江苏经济报记者还发现,截至2019年底创新医疗的商誉价值仍然保持在1.27亿元,但至2021年底便锐减至98.67万元,且这一商誉价值一直保持到2024年前三季度末再未发生变化,而本次对商誉的“清空式”计提显然也是造成企业持续多年亏损的因素之一,但计提的合理性也同样值得商榷。

江苏经济报记者 刘照和

通讯员 高 荣